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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新吴区检察院对两起案件集中进行公开听证
2021-06-18 13:09:00  来源:无锡高新区检察院

  为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坚持“能公开,尽公开”原则,6月9日,新吴区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拟相对不起诉案、一起强制医疗申请案集中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担任听证员,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评议,案件承办人、值班律师、侦查员及双方当事人参与会议。

  01 故意伤害拟相对不起诉案

  基本案情

  2021年1月25日11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某公司内,因工作事宜与同事袁某某发生口角,继而双方发生扭打。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将被害人袁某某摔倒在地,致被害人袁某某鼻骨粉碎性骨折、左腓骨小头骨折、面部软组织创、眼部挫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袁某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归案后赔偿被害人袁某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新吴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人认为陈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因本案系因工作矛盾引发,陈某某已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从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出发,拟对陈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保证司法程序的公平公正,新吴区检察院特此举行听证会。本案由新吴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子良主持会议。

  听证会上,检察官对案件事实审查认定及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和理由进行阐述,随后案件相关人员各自发表意见。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经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案拟不起诉的意见。后新吴区检察院依法对陈某某公开宣告相对不起诉决定。承办检察官对其进行训诫,督促其树立法制意识,珍惜司法机关宽大处理的机会。陈某某表示将吸取教训,今后会理性平和处理矛盾纠纷,好好工作,回馈社会。

  02 强制医疗申请案

  基本案情

  2020年12月18日,涉案精神病人安某某在无锡市新吴区一手机店内,乘隙窃得手机、蓝牙耳机各1部,价值人民币2919元。安某某在离开手机店后,面对上前阻拦的手机店员工,挥刀并威胁,后当场被群众扭获。经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安某某有精神病症状的躁狂症,作案时处于疾病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

  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以涉案精神病人安某某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建议对其申请强制医疗。检察机关从提高检察工作公信力、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的角度出发,就是否对安某某申请强制医疗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本案由新吴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宏伟主持。

  听证会上,检察官全面介绍了安某某实施危害公民人身安全行为的事实、精神病司法鉴定情况、继续危害社会的评估情况以及提出强制医疗申请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对与会听证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听证人员综合考虑安某某的家庭条件、社会危害性及其近家属的看管能力等情况,各自独立发表意见,最终一致同意对安某某申请强制医疗。

  本次公开听证体现了新吴区检察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的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有利于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下一步,新吴区检察院将继续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积极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化听证效果,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郝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