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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报道新吴区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2020-03-04 13:13:00  来源:

  《检察日报》报道新吴区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机器轰鸣

  【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

  2月24日上午,江苏省无锡市某铸业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机器轰鸣,身穿防护服的工人进进出出,一派繁忙景象。公司负责人王某告诉上门走访的两名检察官:“企业已于2月20日复工,目前有90多名工人在岗,还有一部分工人在返程路上。从这几天的情况来看,日产量与去年同期持平,企业产能已经全部恢复。”

  

  涉案企业负责人向检察机关反馈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这家公司是一个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2015年4月至2017年7月间,公司副总经理、采购主管吴某以单位名义,采用虚构交易、支付开票费等手法,让他人为吴某负责的两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0余份,税款数额较大,且均已抵扣。2019年11月26日,吴某至派出所投案自首。12月25日,吴某被刑事拘留。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因吴某涉案时间较长,犯罪金额较大,又系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今年1月16日,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对其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与此同时,该院启动涉民营企业案件精细化办理流程,一方面督促企业及时全额补缴税款,为国家挽回损失,另一方面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查清余罪,同时持续关注企业的经营状况。

  

  考虑到吴某能主动投案自首,且在被执行逮捕以后,真诚认罪悔罪,涉案企业于发案后也积极补缴了税款,正值疫情防控期间,为不影响企业正常复工复产,该院依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建议公安机关对吴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使其尽早回到一线岗位,恢复生产经营秩序,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2月14日,吴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

  

  检察官实地走访涉案企业核实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在办案同时,新吴区检察院主动指导涉案企业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提交复工复产申请。吴某被取保候审后,立即投入到紧张忙碌的复工准备工作中。2月17日,涉案企业接到同意复工通知。2月20日,企业正式复工投产。

  “现在能在工厂里听到机器轰鸣声,心里特别踏实。今后一定知法守法,依法纳税,保质保量保生产,为地方经济多作贡献。”吴某向承办检察官郑重承诺。

  编辑:郝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