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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吴区检察院联合七部门 扎实做好关爱未成年人“十件实事”
2020-02-28 10:45:00  来源:

  “来锡过年的十岁小女孩雯雯遭到父亲酒后殴打,身心受到伤害…”

  近日,新吴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接到区妇联电话,反映一名小女孩在居家隔离期间被父亲酒后殴打的情况。经过与公安、妇联联合工作,对女孩父亲进行教育训诫,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线上方式抚慰小女孩,并紧急联系了其母亲进行照顾。

  后续各部门将对雯雯持续关注、综合保护,使她在疫情后顺利回老家复学。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新吴区检察院联合公安、团委、妇联、关工委、民政卫健、教育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心聚力做好关爱未成年人“十件实事”。

  

  

  《意见》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未成年人的各项服务需求,从及时发现报告、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妥善解决就医困难、落实关爱举措、关注心理健康、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建立联防联控体系等十个方面,细化保护举措。

  

  一是重视特殊群体现状。明确对未成年人群体,尤其是处于困境和留守未成年人,以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确认感染、疑似感染、需隔离观察、被临时异地管控或其他因疫情影响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造成监护缺失的“临时留守儿童”,予以优先保护、特殊保护。

  二是建立及时发现报告制度。《意见》要求各单位对未成年人信息进行重点登记、记录,发现因疫情影响造成的困境和留守未成年人,第一时间报告信息,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或反映困难。

  三是落实基本生活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或者其他困境儿童申请条件的,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落实救助保障政策,做到早发现、早认定、早保护。

  四是防护物资保障。加大对未成年人防控情况的巡访力度,对基本生活困难、监护养育缺失的未成年人,适度倾斜发放防疫物资。

  五是妥善解决就医困难。如发现困境和留守未成年人身体不适的,应做好登记,按防控流程及时处置,让其第一时间获得救治,并做好跟踪回访工作。

  六是细化关爱服务举措。分类落实临时照料服务,使未成年人得到有效关爱保护,确保生活兜底保障到位。

  七是普及疫情防控知识。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网络,深入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未成年人及家长做好防控措施。

  八是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检察机关开通心理咨询服务热线并向社会公布,必要时给予专业心理疏导或提供转介服务。

  九是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建立“向阳花青少年维权”网上实时举报平台,对收到的举报信息指定专人分类处理、监督后续问题解决。

  十是建立联防联控体系。各部门指定专人担任“儿童督导员”,实现信息互通、协调联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对未成年人的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社会救助、复学服务等权益保障工作。

  

  编辑:郝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