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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新吴区检察院1名干警获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2022-06-29 16:23:00  来源:无锡高新区检察院

  近日,无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表扬2021年度无锡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对2021年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新吴区检察院钱豪奕被授予“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向先进看齐 与榜样同行

  钱豪奕

  ■ 新吴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钱豪奕办理的张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曾入选2017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他所在的食品药品安全办案组于2018年入选全省检察办案组专业化培育对象名单。依法办理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结合办案经验,归纳总结相关案件证据采集及审查指引,曾多次受邀至公安等单位授课交流。

  在办理吴某甲等12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过程中,追加认定犯罪数额,引导公安机关查封冻结财产,为后续公益诉讼损害赔偿及财产刑执行奠定基础。引导公安机关侦破上家唐某某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及吴某乙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形成“全覆盖式”打击,斩断食品犯罪利益链,落实“最严厉的处罚”,有力震慑犯罪。该案被人民日报客户端、央视《今日说法》、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

  编辑:郝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