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季,“双减”政策之下
同为学生家长的本检察小编有点急
更令人捉急的是,在本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长长的EXCEL表中,小编看到自己以及单位众多检察官同事们的名字赫然在列:孩子姓名、性别、年龄、学校、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
吃瓜吃到了自己头上,办案办成了被害人……
日前,新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朱某、曾某、陈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均被并处罚金。
事情从去年8月份开学前夕的一次日常检查说起。
2020年8月21日,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坊前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某教育培训机构向他人购买公民个人信息。该培训机构负责人孙某表示,其以1300元的价格向一名微信昵称为“砥砺前行”的人购买辖区三所小学学生家信息2500余条。警方遂立案侦查,通过微信研判发现,“90后”浙江青年男子朱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20年8月27日,朱某被抓获归案。
到案后,朱某对其多次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自己通过QQ、微信向三个人购买过公民个人信息,分别是湖北利川的曾某、江苏无锡的陈某和江苏淮安的刘某。2020年9月,警方相继将曾某、陈某和刘某抓获归案,此案告破。
经查,2020年5月至6月间,朱某通过QQ、微信等发送文档的方式,向犯罪嫌疑人曾某、陈某及刘某(另案处理)购买包含江苏省无锡市、浙江省金华市等地学生或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公民个人信息共计398783条。随后,朱某将上述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包含本市新吴区的孙某、姜某等人共计105992条,非法获利计人民币6800元。
据悉,朱某所购买并出售用以牟利的近4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包含江苏无锡、江阴、张家港、浙江金华等地的中小学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而购买这些信息的,均为当地的教育培训机构。
根据朱某的供述,疫情期间其研究“生财门路”,发现如今的教育培训机构众多,市场需求广大,售卖学生家长信息有利可图,于是一门心思做起了低买高卖的“生意”。他通过百度贴吧寻找卖家,以每条2至3毛的价格购买学生家长信息,再以每条5毛至1元不等的价格卖给有需求的买家。他一般通过在地图上寻找学校附近的教育培训机构,获取商家号码,继而联系对方购买。
犯罪嫌疑人曾某曾经帮助一些教育培训机构做电话推广,拥有大量学生家长信息。辞职后,曾某发现了售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商机”,遂将手中的学生家长信息当成了生财“利器”。犯罪嫌疑人陈某原是一家知名线上教育培训机构的无锡区经理,负责该APP推广,公司曾举办全市小学生速算比赛等,收集了全市43000多名小学生的个人信息。而涉案人员刘某曾在南京一家体育文化公司,多年来一直负责青少年运动推广,掌握着十数万中小学生信息。
日前,新吴区检察院对朱某、曾某、陈某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三名被告人均受到法律的严惩。
据悉,案中涉及购买家长信息的培训机构相关人员,因情节较轻,已由行政机关予以处罚。
检察官说法
程增民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民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新型犯罪,近年来处于高发态势,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今年8月20日,《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将于2021年11月1日施行,加大对侵犯个人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增强防范意识,注重个人隐私保护,不要轻易泄露个人隐私,一旦发现自己个人信息被他人非法利用,要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