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一审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4月,被告人王某松、葛某军、朱某喜为垄断苏南硕放国际机场6号出口(以下简称机场6号口)出租车载客业务,追求利益最大化,纠集被告人张某民、陈某荣、曹某兵、王某红、孙某标、闫某杨及孟某黄(另案处理)等二十余人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上述人员不定期召集会议进行合谋,商定建立驱赶、值班、补偿、惩戒措施等制度,采用辱骂、阻拦、恐吓、推搡、殴打等方式阻挠团伙以外的司机、车辆在上述区域从事载客业务,并在发生冲突时,结伴造势。2015年4月至2018年3月间,上述被告人在机场6号口处长期盘踞并垄断载客生意,持续驱赶外来车辆、司机,引发了多次群体性事件,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社会影响恶劣。
王某松等九名被告人均因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