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成效,经调研开发,2020年11月,新吴区院上线运行防范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入职查询线上平台,运用“互联网+未检”新模式,实现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拟录用人员“一键查询”。
2019年,新吴区院与十余家职能部门会签《关于建立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入职查询工作协作机制的暂行办法》,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要求实行入职查询。在前期入职查询机制建设的基础上,新吴区院研发“向阳花”青少年维权平台“入职查询”线上平台,该平台采用物理隔离的方法,与相关办案系统对接,收集、汇总辖区办理的涉性侵害犯罪的相关情况,根据查询,出具相关人员“有”或者“无”性侵犯罪记录的结果。在确保办案安全、隐私保护的前提下,实现信息查询、数据统计、分析研判一体化。
随着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出台,除原有性侵害犯罪记录外,该平台犯罪人员信息库更新增加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记录。目前已汇总犯罪人员信息,辖区内教育、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专职人员可线上登录实时查询,实现入职查询高效化、便捷化,进一步加大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真正斩断伸向孩子们的“黑手”。
下一步,新吴区院将联合公安机关,不断完善黑名单信息库,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业专项检察,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机制,筑起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防火墙”。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六十二条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