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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6-01-15 10:09:00  来源:无锡高新区检察院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月2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高新区(新吴区)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3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高新区(新吴区)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政治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区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面传达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将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整改工作始终在党组统一领导下稳步推进。

  二是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路径。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院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组织各部门对照反馈意见逐条梳理、深入剖析,找准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将巡察反馈问题细化为101项整改任务,明确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为有序推进整改工作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时间表”。

  三是统筹协同推进,凝聚整改工作合力。为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主动认领任务,加强内部协作,细化工作举措,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照整改台账逐项核实进度,切实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合力。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检察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动能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提高站位服务大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争当中国式现代化先行示范”实际,紧扣无锡检察“高质效、内涵式、精品化”发展思路,出台《2025年党组重点项目》《202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分类实施目标引领、泰吴护新、善治新吴、提质增效、抓实管理、素能品牌“六高六新”工程,为无锡检察实现“全面提升、全省示范”目标作出具有高新特质的新吴贡献。

  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以来召开党组会(含扩大会)20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0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11次、支部会27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会6次,深刻领会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要要求、重大部署,切实把准社会法治需求和检察工作态势。班子成员结合新吴区特点和需求带头开展课题研究,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员额检察官、年轻干警共申报46项课题任务,1个最高检课题、1个省法学会课题结项,5篇论文公开发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成效。

  三是提振争先创优精气神。开展“我能为新吴检察争当全省乃至全国高新区检察院排头兵、为无锡检察全面提升、全省示范贡献什么”主题活动,通过党组成员授课、部门开展“走出舒适区、多做新贡献”大学习大讨论、青年干警主题演讲等,全面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2025年以来14人次获得省级以上荣誉,12个案例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8人次在全省、全市业务竞赛中获奖。

  2.关于“推动法律监督高质量发展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完善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制定《深层次监督案件实质化办理工作指引》,完善法律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提高监督质效。规范检察监督案件和重大法律监督事项范围、实质化办理程序、责任追究等,开展“两项监督”案件专项核查。

  二是突出检察监督工作重点。出台《实施方案》,组建专门团队,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推动刑事“挂案”清理,排查梳理出涉企刑事“挂案”。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力度,完善对“诉判不一”情形的审查,建立判决案件逐案审查工作机制,提升监督针对性、实效性。开展跨区域固废污染、伯渎河生态环境治理等专项监督,构建协同治理机制,突出民事检察精准监督实效,加大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力度。

  三是加强数字检察模型应用。设立数字检察办公室,出台《数字办实质化运行工作方案》,开展全员运用监督模型,持续推动检警数据共享,促进刑事检察监督数字化改革,研发建立立案未破、刑拘下行、不捕后跟踪等重点监督项目数字模型,大数据模型助力法律监督取得良好效果。

  四是拓宽检察监督渠道。加强横向联系,增强司法合力,召开2次公检法联席会议,就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危险性评估、证据认定等各类刑事案件办理情况座谈交流。与应急部门签订《安全生产领域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协作意见》,在全区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检-政-企”协作。加强与人大、政协相关工作的衔接配合,不断深化检察建议与“建议提案”衔接转化,将“玉飞凤”城市形象标识保护办案经验转化为政协提案,让城市文化符号焕发新活力。

  3.关于“检察履职办案质效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深入开展“高质效管理提升年”活动,每月对办案质效进行分析,定期召开办案质效会商会议,制定《检察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清单》等系列规定,制定《2025年案件质量专项评查计划》《案件质量自查、互查、评查工作方案》,多维度优化业务管理,加强案件管理与质量管理,贯通推进“三个管理”。

  二是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出台《检察官联席会议工作规定》,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制定《办案部门负责人法律文书审核清单》,深化业务部门自我管理,完善案件审批流程。依托侦协办进一步优化提前介入机制,定期与公安机关进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引导侦查取证,确保移送案件质量。深化案例指导机制,汇编全院近年来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组织召开疑难复杂案件复盘分析会15次。

  三是大力开展履职能力培训。制定2025年全院教育培训计划,开展精品课程、高品质实训、小课堂等培训课程20余次;持续打造“学吴·至镜”学习品牌,联合市院青年理论学习社开展集体学习1次;依托全省检察机关第四轮基层巡讲活动,邀请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等系统内资深检察官来院讲授辩论、证据审查等实战技巧,助力提升核心履职能力。

  4.关于“服务企业发展深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深化依法护企。出台《关于服务保障“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实施意见》,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大局。走访涉案企业8家,收集反映问题及需求12条,组织专家论证2次,解决问题6个。实化护企基地运行,接待上市企业、外资企业、功能园区参观学习10余次,高质量完成《涉企犯罪案件分析报告》,为企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帮助企业堵漏建制。严格落实普法责任,赴区侨联及多家企业开展座谈、专题讲座6次,做好安全生产普法宣传。针对两年来办理的涉企案件,分析梳理企业所暴露的制度漏洞,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份,帮助完善相关单位内控制度。

  三是延伸服务触角。充分发挥区矛调中心“12309检察服务分中心”作用,选派干警常驻、轮值、约访,实现与综治中心数据互通,与辖区6个街道综治中心建立共同做好社会治理工作的联络协调机制,融入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大格局,在法治宣传、线索移送、矛盾纠纷化解和倾听企业、群众意见等方面开展合作。畅通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有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5.关于“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保障能动性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完善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依托专门办案团队,在办案中积极开展“一案四查”,实现最优保护效果;依托长三角部分地区知识产权检察协作机制,实现跨区域检察协作,提升一体化履职水平。深化“泰吴护新”特色品牌,在梅村二胡产业园设立第40家“知识产权保护检察法律服务点”,举办以《检护新声版权筑韵——奏响泰吴知产强音》为主题的“泰吴讲坛”,邀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员、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陈锦川为相关企业授课,为企业强化保护意识、提高维权能力提供专业性指导。

  二是优化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检察服务。实体化运行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检察服务中心,针对新吴区企业出海相对集中的美国、欧盟、“一带一路”等国家和地区,编制《主要国家海外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控提示》,帮助2家涉外企业扫清出海目标国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盲区”,为企业建立和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防控体系提供参考。联合区发改委、商务局等共同构建“锡领帆”国际服务平台,通过“数字化解码+场景化落地+闭环化反馈”的全链条机制,让政策精准触达企业。

  三是持续深化“泰吴护新”法治体检项目。组织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法律专家、苏州大学法学院专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成员走访“法治体检”目标企业,深入了解企业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保护、海外维权现状及存在问题。

  6.关于“‘检察护企’履职成效有限”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提升知产案件办理质效。组建跨“四大检察”涉企案件办案团队,常态化落实专家论证、特邀检察官助理等辅助办案制度,依法办理商业贿赂、侵犯知识产权、串通投标等破坏公平竞争领域犯罪案件,切实深化履职成效。

  二是发挥知产检察法律服务中心作用。落实服务中心值班制度,联合专家团队开展贴身咨询服务,2025年以来,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中心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教育基地共通过线上收集、线下走访企业,帮助企业解决知产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法律问题16个,切实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三是优化检察护企社会治理效果。加强对企业内部贪腐、知识产权侵权等常见多发经济犯罪案件研究,结合所办理案件深入开展分析调研,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4次,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涉企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提供法治宣传、预防咨询10余次,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7.关于“法律监督与社会治理联动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加强与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食药安全等重点领域行政机关、街道社区的协作配合,联合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工作会议,完善日常问题联络机制,形成有力监管体系。

  二是增强监督合力。依托与区法院、公安会签的《关于在预防和惩治虚假诉讼中加强协作与配合的意见》,开展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行为专项监督。依法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助力市场监管纵深推进。

  三是拓展监督衔接范围。加强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协作力度,对12345平台等涉食药安全投诉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不断推动行政执法与检察办案数据共享、有效衔接转化。

  8.关于“‘四大检察’业务发展不够全面协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抓好系统谋划、管理统筹。在巩固刑事检察骨干人才建设的同时,充实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骨干力量2人,加强专业能力的培养,有针对性开展青年干警辩论赛、民事监督案件审查、公益诉讼案件报告撰写等岗位练兵活动,1人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加强对全院办案态势、数量、质量等常态化分析,召开业务质效分析研判会3次,每月编撰《新检慧眼》,就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进行分析研判。建立各部门内部线索互移制度,统筹“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二是多渠道拓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案件线索。加强与审计、法院等单位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聚焦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综合治理、社会关注热点的案件,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案件案源收集专项行动。

  三是加大对生效行政裁判结果监督力度。推进“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优化行政案件办理质效。

  9.关于“检察建议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明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重点。制定2025年度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重点选题计划表,选定重点领域打造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出台《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实质化工作指引》,确保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质量、效果、力度,发挥检察建议在促进区域治理中的成效。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持续落实最高检七号、八号等检察建议,开展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联合专项行动,聚焦食药安全、住宅小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范寄递行业违法犯罪等重点,向有关部门制发高质量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

  10.关于“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深化为民服务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立梯队化专业化入驻综治中心接访队伍,制订《关于青年检察干警参与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工作意见(试行)》,推行青年干警参与接访机制,目前已有18人次青年干警参与轮值接访,提升信访接待能力,持续做实检察为民。

  二是制定202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清单。制定《202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确定3类10个项目,明确内容、落实责任,办理了一批高质量见实效的涉民生案件,提升为民服务质效。

  三是依法办理每一个信访案件。对于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回复答复率100%。

  11.关于“保障高品质民生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加强民生领域案件社会治理。开展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类案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对盗窃、诈骗等侵财型案件的打击力度。先后开展“无毒有我 锡望未来”“全民反诈在行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等主题宣传活动3次,通过以案释法普及常见毒品、“电诈”犯罪形式,提升群众防范意识。联合区教育局、街道、社区等,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社区法律服务中心,采用轮播“小敏姐姐”普法短视频、家长小课堂、放置法治副校长推荐书籍等多种方式,提升在校学生、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法治意识,筑牢“两卡”犯罪风险防范安全屏障。开展“房前屋后”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活动,在中高考前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治噪声影响居民生活和考生备考应考问题。

  二是强化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启动“检护民生、益心暖新”新业态群体法律护航项目,常态化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加强与法律援助机构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民事专业法律帮助,在证据收集、诉讼代理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民事合法权益。

  12.关于“司法救助工作社会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依法依规开展救助。贯彻落实与辖区内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依法争取更多帮扶救助政策,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二是强化跟踪问效。加强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或特殊救助对象的后续跟踪和回访,做好司法救助的“后半篇文章”;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汇报,依法争取救助工作支持,准确把握救助对象范围、困难救助条件、检察办案环节等要素,真正做到“应救尽救”“精准救助”。

  13.关于“未检工作持续深度推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构建区域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与区委社会工作部共同签署新吴区《关于构建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及综合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的意见》协议,更有效整合司法力量与社会资源,打造“司法办案+心理疏导+社会帮扶”的全链条保护模式。联合爱心企业、学校、社区等联合建立“吴韵文化浸润+科技创新赋能+校企社联动”的立体化观护模式,合力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是加大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力度。结合近年来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的非法雇佣童工线索、营业性娱乐场所违法接纳招用未成年人问题等,联合文旅、公安、人社等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分类分层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依托罪错分级处置大数据模型,分析梳理未成年人不同成长阶段新问题,精准施策,有针对性地开展差异化普法。2025年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等未成年权益保护宣传普法活动9次,受众9000余人,提升法治意识,推动源头预防。

  1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内涵把握不够准确”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专题学习。院党组进一步以责任制为总抓手,班子成员强化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常态化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融入日常。

  二是全方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举措。2025年以来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会1场,举办或参加意识形态宣传类教育培训3场次,推动“三同步”工作融入工作办案,加强干警自媒体日常管理和教育引导。

  15.关于“意识形态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2次,将意识形态纳入年度领导干部述职和日常职务职级晋升述职重要内容。

  二是完善思想动态分析机制。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开展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问卷调查,及时发现解决队伍中的问题。结合学习教育有关要求,实现支部谈心谈话党员全覆盖,召开家属座谈会1次,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工作氛围。

  三是强化干警学习引导。有效利用“青年学习社”等平台,组织本院青年干警学习3场次,与市院共同开展青年活动1场次,赴省院参加全省检察机关青年学习联盟(苏南片区)交流活动1人次,引领干警筑牢政治忠诚,建功检察事业。

  16.关于“意识形态队伍建设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宣传网络,整合全院干警力量做好检察宣传,提高新形势下媒体工作能力。

  二是深化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依托党支部“三会一课”,充分利用“小课堂”“微课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专业化培训和新时代检察宣传培训,在政治轮训中将意识形态课程作为重要内容,有力引导干警重视、参与、落实意识形态各项工作。

  三是优化意识形态工作方法。更新检察宣传理念,改进检察宣传形式,2025年以来赴净湖社区、春丰社区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场次,在各级媒体发布检察办案、先进典型等各类宣传190余篇;积极推进新媒体建设,发布小敏姐姐“法润童心”直播间,讲好检察故事,案件讲述获最高检“十佳检察办案故事”,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17.关于“检察权内部监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探索全流程内部监督模式。创新探索流程监控与质量评查、业务数据管理有机融合的案件监督管理新模式,形成各监管环节有序衔接、互为补充的监管格局。充分运用办案系统流程监控模块、“苏查查”等智慧应用赋能流程监控实质化。充分发挥检务督察职能,常态化开展督察,将个案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以点带面促进办案质量提升。围绕“捕诉阶段检察讯问技巧”“如何在办案中践行三个善于”等主题开设“小课堂”3次。

  二是加大部门监督审查力度。建立民刑线索衔接会商讨论机制,对于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民事行政再审案件,实行“部门员额联席会—院检委会审议—法院再审建议”全流程审查,优化内部监督模式。

  三是强化案件质量管理。组织开展高质效管理提升专项活动,举办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1次;对2024年办结的593件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自查、互查工作,一体推进案件质量管理。

  18.关于“检察权制约机制运行不畅”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围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发挥案管、检务督察专门监督和部门、检察官自我管理双重作用,推动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强化司法办案督察,开展“落实高质效办案”专项执法督察,探索案件管理+检务督察协作配合机制,在数据监管、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等环节加强监督信息共享,形成内部监督合力,统筹好全流程管案与管人,重视和加强事中监督,同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真督真改,让检察权在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轨道上运行。

  二是细化办案职责,强化审核力度。制定出台《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清单》,进一步优化办案程序、明确管理责任,通过明晰权责边界,规范检察权运行,推动检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制定《业务部门自我检查核查表》,嵌入办案系统本地文书库,推动落实承办人自我检查、办案部门组织检查的“每案必检”要求,加大内部监督管理力度。切实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在提升办案质量、统一司法执法标准、防范廉政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是强化考核激励。将案件办理质效纳入检察人员考核,明确将案件在被督察中发现问题情况作为检察官业绩考评的重要依据,从而倒逼办案人员不断提升办案能力、规范司法办案行为。

  19.关于“执法司法公开机制规范性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全面规范听证审查。规范笔录制作,对认罪认罚具结、公开听证开展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及时将资料刻录保存备查。

  二是强化外部监督。2025年以来所有听证工作均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到场参加,公益诉讼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参与办案。向人大、政协专题报告工作、接受专项视察4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调研,结合办案就代表委员关心关注的预付卡、新就业群体劳动权益保护、外卖食品安全等领域问题转化为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以监督衔接转化赋能社会治理。

  三是开展听证案件专项检查。制定专项检查方案,提高公开听证工作质量。

  20.关于“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尚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深化学习提升站位。党组、党组中心组定期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理论作为学习重点,提升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压实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责任,健全和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制定年度党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扎实推动“一岗双责”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分析研判。召开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专题会议1次,听取分管院领导抓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工作情况,分析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发挥好领导班子带头抓总作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传递落实到全体干警。

  三是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强化检风检纪督察,打造廉政文化长廊,开展“5.10”思廉日等活动,通过专题领学、主题党日、研讨交流、专题党课、警示教育、廉政家访,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增强政治定力抵腐定力,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1.关于“‘三个规定’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发挥头雁效应,压实主体责任。党组定期进行研究部署,把落实“三个规定”等党风廉政相关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扎实推进,院领导发挥关键少数带头示范作用,带头填报,给全院干警做出表率。

  二是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每周推送填报提醒,每月对各部门填报情况进行统计汇报,每季度进行填报情况分析。

  三是强化案例警示,营造良好氛围。将“三个规定”及相关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作为全体检察人员每年必学内容,组织全体干警学习研讨,以案为鉴,把思想工作挺在前面,推动“三个规定”入脑入心,营造全院“主动填、自觉报”良好氛围,组织引导检察人员自警自律。

  22.关于“干部监督管理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加大谈心谈话力度。以督促落实履职谈话和廉政谈话为重点,广泛深入组织各层级谈心谈话100余人次,全方位了解干警基本情况和思想状况;以部门会、支部会等形式多层次了解干警所思所想,倾听干警意见建议,发挥好谈话提醒警示作用。

  二是深化家庭助廉成效。制订“5.10”思廉月活动方案,组织区级机关第一片组开展交流活动,1人参加区级机关第三片组交流活动,开展“廉洁齐家 共筑清风”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邀请家属代表召开家风建设分享交流会,向全院干警家属发放廉洁自律公开信,开展家访活动,把廉洁自律监督延伸至家庭关口。

  三是扩大日常监督覆盖面。制定《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开展涉酒违规吃喝集中整治活动,组织全院深入学习“禁酒令”等相关规定,发放禁酒倡议书106份。每月向全院干警发送廉语短信进行提醒,完善干警日常监督机制。

  23.关于“固定资产动态管理未执行”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开展专项清查。结合大楼修缮启用,按照《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无锡市新吴区内部控制精细化管理手册》要求,全面启动全院固定资产清查,完善固定资产登记。

  二是上线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善资产卡片信息,确保资产信息能够准确、及时录入系统,以便后续对资产进行高效查询、统计与管理。

  三是推动固定资产可视化管理。为固定资产制作标签,注明资产名称、编号、使用部门等关键信息,完成资产统计工作。

  24.关于“财务附件审核把关不严不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加强审核把关。完善财务报销要件清单,仔细查验接待审批单、接待公函、接待清单等相关要件,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申请坚决不予受理,确保材料齐全规范。

  二是加强财务培训。对财务人员、部门内勤进行专题培训,对全院干警组织开展财经知识小课堂1次,细化讲解《无锡市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无锡市高新区(新吴区)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精细化管理手册》等制度,推动报销程序规范化。

  三是完善审批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2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规,严格审批费用票据报销,对凭证缺失等情况不予报销并要求补充完整,杜绝不规范报销现象。

  25.关于“账务处理有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开展专业学习。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学习《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等相关准则,准确把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确认标准与核算要求,提升业务水平。

  二是开展账目“回头看”。对以往账目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准则要求对错误核算的资产购置进行追溯调整,确保资产账目准确反映资产实际情况。

  三是建立资产核算审核机制。明确在资产入账前,将对资产的分类等进行严格审核,从源头上避免出现错漏。

  26.关于“内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落实岗位分离制度。对会计凭证编制、审核、记账等关键岗位进行重新分工,确保由不同人员担任,形成相互制约机制。

  二是规范采购流程。组织会计、采购等岗位人员认真学习采购有关法律规定,明确相关人员职责权限,严格规范落实重大采购项目集体讨论、公开招标等有关制度,确保采购公开公正。

  三是推行信息化管理。运用数字化技术实现用车申请、审批、里程登记全流程线上留痕,推动公车使用等事务管理规范高效。

  27.关于“合同签订、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健全签订机制。明确合同签订、审核流程与责任分工,增设审核环节,由专人对全院签订的合同进行合法合规合理性审查。

  二是强化履约管理。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要求,在合同条款明确双方责任义务,督促对方及时履行合同,截至目前历史合同履约率为100%,确保全院法律权益不受损失。

  28.关于“外包服务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建立核查制度。要求机关物业、保安等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持证上岗,落实证件上墙机制,确保相关岗位符合专业性要求。每月抽查外包服务记录,对服务效果进行季度测评与评估,通过提醒、纠正等方式加强对机关外包服务的日常监管。

  二是细化考核内容。加强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沟通,制定《服务项目考核评价办法》,要求开展帮教服务时提供完整帮教过程说明报告、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全面掌握服务总体动向和取得的效果,深化监督和考核实效。

  29.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建立党组会议题征集机制。完善党组会议题清单,在党组会召开之前及时征集党组会议题并提前公布,按要求上会讨论,推动议题事先调研酝酿、征求意见,确保议事决策质量。

  二是强化中心组理论武装。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专题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抓好学习,以学促干推动领导班子在工作中学用转化。2025年以来中心组已集中学习11场次,每位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至少重点发言1次。

  三是深化学习实践。举办全院政治轮训1次,开展赴无锡亲清政商廉政教育基地、区展示中心等实地践学3次,全体党员领导班子成员结合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就学习教育讲党课6次,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动学思用贯通,整体提升领导班子履职水平。落实“检察长”走进党校,以《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新时代法律监督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题,为新吴区第4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讲授法治课。

  30.关于“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推动融合发展理念。举办党务知识培训1次,参加市区组织的党务培训3次,组织支部干警开展大讨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探讨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形成“抓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的工作思路。

  二是持续扩大党建品牌区域影响力。持续擦亮“党旗红·泰吴护新”1+4党建品牌矩阵,发挥党建联盟资源优势,以党建工作推动书记项目、为民服务落实到位,推动“泰吴护新”让党旗飘扬在“三服务”一线项目落实,与区委组织部会商关于产业链党建共建活动1次,明确并推进书记项目“益心益行”1件。

  三是扎实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取得新成效。认真落实“把支部建进小区”工作机制,“家门口检察院”“一支部一品牌”等项目加速推进,紧扣检察业务优势,丰富党建工作内涵。2025年上半年下沉干警200余人次开展普法授课、法律咨询、基层治理共建等党建活动;“泰吴护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事例获优秀事例。

  31.关于“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做到谈心谈话党员全覆盖;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深入的谈心谈话,听取干警意见建议,征求相关企业意见。严肃组织生活,党组成员分别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集体学习,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二是深化支部建设。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先锋党支部”“学习之星”争创活动,每月督促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开展组织生活情况专项评查1次,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

  32.关于“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持续建强干部队伍。组织3名副科职以上年轻干部参与全市“琢璞成玉”培养计划,挖掘培养高阶段检察官助理3人,提拔任用35周岁以下股级干部1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季度完成公务员平时考核,定期考察检察干警综合素质,发挥正向激励作用。

  二是加强青年干警培养。对35岁以下青年干警开展“一人一策”培养管理,分层次、分阶段对全院人才分类梳理,贯彻落实“三新”人才培养计划,组织青年干警开展课题调研、小课堂培训、认领全院重点工作等,助力提升青年干警能力素养。

  33.关于“专业型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突出抓好专业能力建设。落实好本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检察职业导师机制的实施意见》《“学吴·至镜”学习品牌实施方案》等,开展第三批检察职业导师结对帮教工作,积极探索针对性培训、压担式锻炼能力建设模式。2025年以来干警2人获省级以上表彰,8人在省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获奖,5篇调研文稿被《人民检察》等知名期刊录用。3项课程入选省院基层巡讲课程或优秀课程。

  二是推动多岗位实践锻炼。制定全院岗位交流工作计划,开展轮岗意向调查,完成10名干警职工轮岗调整;选派2名干部赴省院、市委政法委挂职锻炼,提高干警综合素能。

  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出台年度高品质实训方案,注重分层分类安排培训课程、锻炼机会,有针对性提升干警审查案件、询问讯问、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公文写作等综合能力。持续打造“青春新检”训练营,先后举办“青新向学”主题沙龙、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业务研学、读书分享、演讲比赛等活动,有力拓宽青年干警眼界、提升业务能力。

  34.关于“推进工作韧劲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完善督查督办机制。开展党组重点工作、为民实事、数智赋能项目等常态化督查,完善线索移送、检察建议发放等台账,定期对移送的线索、制发的检察建议进行跟踪,建立检察建议“法律闭环+事实闭环”机制,整改期满后需现场验收销号,切实提升督查督办效果。

  二是深化行刑反向衔接效果。制定案件台账,及时跟踪督促按期回复,对未作出行政处罚的督促行政机关给予情况说明,做实跟踪问效“后半篇文章”。

  35.关于“2023年,区委政法委政治督察提出区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够精准、个别案件办理存在瑕疵等问题;2023年,市检察院政治督察提出了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存在不足、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面不够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对2023年区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市院政治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进行二次整改。

  二是结合新问题完善整改措施。结合此次区委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进行查漏补缺。贯彻落实“一取消三不再”检察业务工作新部署,优化内部监督各项举措;通过建章立制、数字检察赋能等新手段新方法,落实干警八小时外监督机制,推动资产高效管理,进一步落实深化整改实效,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量。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在前期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我院将始终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检察履职质效全面提升。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强化党组对整改工作的全面领导,定期召开党组会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坚决杜绝“整改完成即止”的松懈思想。进一步压实“三级责任体系”,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对分管部门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各责任部门对照整改台账,动态梳理剩余任务、已完成任务巩固情况,确保责任不悬空、工作不脱节,问题整改“改到位、改深入、改长久”。

  二是聚焦问题导向,深化整改成果运用。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重点核查问题是否真解决、整改是否真到位,注重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仍在推进的整改任务,细化阶段性目标,优化工作举措,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同时,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检察工作中存在的同类问题、潜在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围绕司法办案、队伍建设、纪律作风等关键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从思想、制度、机制等层面入手,进行系统性、根本性治理,切实将整改过程转化为解决问题、提升能力的过程,推动检察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常态长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的基础上,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聚焦制度漏洞、管理短板,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长效机制。围绕政治建设,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制度,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围绕履职尽责,优化司法办案流程、案件质量评查、检察监督等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围绕队伍建设,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制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围绕纪律作风,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警示教育、日常监督等机制,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通过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果,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的目标。

  四是强化成果转化,服务区域发展大局。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检察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将整改成效体现在服务保障新吴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聚焦区域发展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对涉企案件的依法办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领域,加大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主动将整改工作与检察工作衔接,以整改推动工作创新,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成果,切实把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为新吴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0839511,电子邮箱:3520849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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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检察院党组   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2月19日

  编辑:郝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