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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新吴区检察院在实践中深化党史教育,致力保护抗战遗址和纪念设施
2021-05-25 13:10:00  来源:无锡高新区检察院

  1941年5月30日

  新四军第六师第五十四团团长吴泳湘率部于鸿声陈家桥一带反击进袭之日、伪军,击毙日伪军十余人,俘虏二人,缴获机枪一挺,步枪三十余支

  1991年5月

  原中共鸿声乡委员会、鸿声乡人民政府立碑

  2017年7月7日

  陈家桥战斗纪念碑被列入无锡市史志办公室通过江南晚报向社会推介的15处全市抗战遗址和纪念设施名单

  这是一段镌刻在陈家桥战斗纪念碑上的碑文,然而本应庄严、肃穆、清净的纪念碑周边如今却是沦为菜地,碑身和底座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党史遗址和革命历史纪念设施凝结着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承载着催人奋进的红色基因,是激发爱国热情、凝聚人民力量、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场所。做好革命历史遗址的保护、管理、使用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其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

  陈家桥战斗纪念碑承载着无锡人民光荣的革命斗争史,生动反映了党领导革命斗争的丰功伟绩,形象展示了革命志士的崇高追求和奋斗业绩,深刻蕴藏着教育后人、催人奋进的宝贵思想财富和强大精神动力,是进行党的历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

  鉴于陈家桥战斗纪念碑作为无锡市党史、抗战遗址和纪念设施,未得到有效保护,新吴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保护职责,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保持战斗纪念碑周围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新吴区检察院将党史教育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通过贯彻落实上级院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辖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摸排,全面掌握设施保护、管理、利用等具体情况,梳理问题,对符合监督条件的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切实加强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发挥好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的重要作用。

  编辑:郝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