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民营企业无锡市某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及该公司实际负责人刘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于当日依法公开进行了不起诉宣告。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19-11-26 14:23:00 来源:无锡高新区检察院
编辑:郝红梅
上下篇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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