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4日,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案金额近千万的销售含有有毒有害成分的“减肥糖果”案件作出决定,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犯罪嫌疑人徐小玲、陈静、贺璐璐、李丽丹、刘守莉、龙映冰、张丽苹、张树香、赵艳艳、周美娜十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新吴区检察院对一起涉案金额近千万的销售“减肥糖果”的案件作出批捕决定
2019-04-15 16:11:00 来源:新吴区检察院
编辑:郝红梅
上下篇导读
·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新吴区检察院对一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恶势力犯罪案件作出批捕决定·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新吴区检察院对一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新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公开开庭审理
·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新吴区检察院对一起针对老年慢性病患者的保健品诈骗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新吴区检察院对一起江苏省公安厅指定管辖的重大贩卖毒品案作出批捕决定
·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对一起命案犯罪嫌疑人李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王为松等九人犯寻衅滋事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