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2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无锡市新吴区监察委员会移送的案件作出决定,以涉嫌受贿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原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永丰居(村)委党支部书记、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永丰股份经济合作社原董事长、无锡永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周建祥提起公诉。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对一起无锡市新吴区监察委员会移送的案件提起公诉
2019-02-13 14:14:00 来源:本院宣
编辑:郝红梅
上下篇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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