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无锡市太湖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员孙富强受贿一案,经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处被告人孙富强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富强受贿案宣判
2018-01-31 13:39:00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郝红梅
近日,由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无锡市太湖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员孙富强受贿一案,经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处被告人孙富强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