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公益诉讼案件中,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成功追回社保基金利息损失168.92万元。4月19日,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专程至该院赠送“护民生资金 保基金安全”的锦旗,感谢检察机关依法保护社保基金,有效维护公共利益。
事情要从一起滥用职权、受贿案说起。原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在负责银行社保基金收入户管理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将社保基金收入户的社保基金划转至财政专户,造成社保基金利息损失共计人民币1243.85万元,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今年年初,新吴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虽然市社保中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已经对部分社保基金利息损失进行了追缴,但因故仍有168.92万元利息损失未能追回。新吴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符合行政公益诉讼的立案条件,决定立案办理。
社保基金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征收的专项计息基金,用于支付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时所享受的保险金和津贴。其利息系增值部分,也属于社保基金的范围,关系到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有了社保就有了定心丸。社保基金等于是‘养老钱’‘救命钱’,1分都不能少。”新吴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华军说。
在办案过程中,该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灵活运用多种调查方式,开展案件调查取证工作。经审查,该院认为,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承担着全市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在案件发生后,虽曾向相关单位主张追缴,但没有穷尽救济途径,未能将损失全部挽回,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为切实保护国有资产免受侵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2021年2月9日,新吴区检察院向市社保中心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中心对社保基金利息损失问题进行跟进处理。
在办案的同时,该院充分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以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为价值追求,组织市社保中心及涉案单位召开诉前磋商会议,了解、分析未能及时追回损失的原因及困难,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最终达成共识,由涉案单位某银行无锡分行对该部分利息损失进行补增,以此挽回国有资产损失。此外,检察官还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社保基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引导与会方加强防控,建章立制,举一反三,排查整改。
市社保中心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启动追讨程序,并于2021年4月6日将补息资金全部追回并划入市财政局社保基金专户。该中心还以此案为切入点,规范了社保基金的征缴、结算以及相关机制,重新制定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明确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流程,规范账户管理。同时根据相关要求,与有关银行重新签订账户管理协议,收入户资金日结日清;将全险种基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平台,使用财政零余额账户,既强化了基金预算的约束力,也提高了基金账户安全性,彻底不留“死角”,切实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养老钱”,公益保护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