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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公益诉讼聚焦群众烦心事,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2021-04-25 12:54:00  来源:无锡高新区检察院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作为与老百姓日常生活联系最为紧密的部门之一,新吴区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部署要求,聚焦群众的烦心事,用“《民法典》+检察公益诉讼”双向加持保护效果,着力推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将教育整顿的效果体现在为民执法、为民服务上。

“王先生您好,

您的新房是否近期就要装修了?……”

“李女士您好,

您的新房家居是否买齐了?……”

家住无锡新吴区的王先生、李女士非常纳闷,刚办完新房交付不久,各种房屋装修、家具推销电话便不约而至,令人烦不胜烦。

这样的推销骚扰电话,相信很多人都有过类似经历。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打扰正常工作生活节奏之外,消费者还可能面临着个人信息泄露之后的其他多种不确定性的风险。

《民法典》明确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房地产开发销售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在自身经营过程中掌握了大量的公民信息数据,其中可能包括住址、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及家庭成员资料等信息。上述数据涉及公民个人、家庭等情况,有的甚至可以反映出公民个人消费习惯、生活需求等重要信息,往往成为装修公司、培训机构等商家从事“定向销售”,甚至是不法分子实施“精准诈骗”迫切需要的“第一手资料”。由于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欠缺,保密意识不足、对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等现象,极易造成信息泄露,或者产生为谋取非法利益贩卖个人信息涉嫌犯罪的现象。

近期,新吴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售楼处工作人员售卖客户信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20年4月,某售楼处工作人员许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之便,将所获得的包含小区门牌、业主姓名和联系方式等1154条业主信息出售给某装修公司工作人员,从中获利6000元。最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有关人员,除承担刑事责任之外,还要承担公益损害赔偿责任,并公开赔礼道歉。

上述案件办理后,新吴区检察院还向该售楼处的行政主管部门制发了行政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销售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普法宣传,强化个人信息保护风险提示与预警,针对房地产销售行业中可能出现的公民信息泄露等问题,持续开展预防教育,切实做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4月12日至14日,为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新吴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举一反三,赴辖区内在售楼盘,针对房地产销售行业中可能出现的公民信息泄露等问题,持续开展普法宣传,从源头上堵住信息流出的漏洞,全力解决好老百姓的烦心事。

新吴区检察院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主动深入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更好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将教育整顿的成效切实转化为为民司法的质效,助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编辑:郝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