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市检察工作推进会精神,深入开展公益损害风险防控,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审计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协作配合,7月23日上午,新吴区检察院联合区审计局举行座谈交流,并就在公益诉讼领域建立检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签约确认。
根据上述《协作配合意见》,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将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逐步建立常态化配合工作机制,切实在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形成监督合力。双方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01
建立线索移送机制
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由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或者由于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导致资源环境与国有财产等遭受侵害或面临损害风险时,需要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的,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线索。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办案中发现属于审计机关职责范围内相关线索的,及时移送审计机关处理;
02
建立对口联系机制
检察机关、审计机关各自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就监督协作配合进行日常联络、信息通报、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
03
建立信息通报机制
双方每半年轮流召集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部署相关工作,研讨重点难题,及时通报互涉的重大工作部署、政策执行及制度建设等情况,共享政策文件、法律规定等信息资源;
04
建立办案协作机制
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审计项目涉及面广、法律争议较大等情形时,可以商请检察机关派员提供法律意见,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办案中,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商请审计机关派员提供审计专业支持;
05
建立联合专项行动机制
双方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土地出让金、税收、财政补贴类国有财产流失,水体污染,自然资源破坏等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强化案件查处与监督;
06
建立人员交流和联合培训机制
加强业务交流,互相派员参与对方的业务培训、讲座授课,互相学习借鉴。
下一步,新吴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区审计局的交流协作、互补互助,共同防控国有财产、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公益损害风险,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推动“强富美高”新吴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