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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吴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和律师接待工作的公告
2020-02-05 17:07:00  来源:无锡高新区检察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群众和律师接待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指示和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在等待接访、办理业务过程中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3日起,新吴区人民检察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律师接待执行预约机制,倡导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办理业务。


二、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反映诉求途径

(一)邮寄或快递
群众反映诉求,可以将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法律文书等)邮寄或快递至:无锡市长江北路12号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邮政编码:214028,联系电话:0510-85214032。请注明准确的寄件人和联系方式,便于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后与寄件人联系。

(二)网络
1.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相关材料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三)电话
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或本院电话0510-85214032,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及时认真回复、答复每一件群众诉求,一如既往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

三、疫情防控期间,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办理业务途径

(一)邮寄或快递
律师如需递交委托授权手续、法律意见书、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材料的,可以将材料邮寄或快递至:无锡市长江北路12号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邮政编码:214028,联系电话0510-80839122。请注明准确的寄件人和联系方式,便于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后与寄件人联系。

(二)网络
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可以自助办理上传委托手续、申请阅卷等业务;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具体操作指引见附件)。

(三)电话
致电0510-80839122,可提供案件进度查询等检察服务。


(四)现场
确需到现场办理业务的,建议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提前网上预约,或致电0510-80839122进行预约后,再到现场办理,减少来回奔波和感染风险。可以提供电子卷宗光盘的,在保证依法合规的情况下,将对阅卷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电子卷宗光盘。 

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来检察机关办理业务的,请在指定的接待场所进行,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的,请先行就医。 

特此通告。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3日
 
  编辑:郝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