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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监督员
2018-09-30 09:05:00  来源:

  9月28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陈晖接到了一个“老朋友”的来电。

  “组长,我来汇报我们村换届选举后的情况。”电话刚一接通,便传来了海沧街道新上任的党风廉政监督员何某爽朗的声音,他认真地讲起新上任村“两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陈晖忽然想起几个月前与何某谈话的情形。

  3月初的一天,正准备结束信访谈话的陈晖刚要合上谈话记录本,没想到举报人一句“我还要举报囷瑶村后山尾原党小组组长何某侵占安置房并收取租金”,竟又多出另一起实名举报线索。

  走访相关村民、调取安置房管理资料后,3月16日上午,陈晖将何某请到了办公室。“你是老党员,我来考考你,党员侵占安置房是什么性质?”陈晖问道。

  “为了一己私利,当然不对。但如果为了集体利益,无可厚非。”何某跷起二郎腿,满不在意。

  “为了所谓的集体利益就可以违反党纪党规吗?”陈晖说,“安置房是政府建来安置被拆迁住户的,你未经许可私自占用国有资产用于出租谋利,是违反党纪的。”

  何某激动地站了起来说:“我是一名老党员,我好心给村民办事,组织若要处分我,是不是过于严苛?”

  “你这是好心办坏事!你的行为让一小部分人得了实惠,但是更多的群众怎么看?今天叫你来,就是想拉你一把,还觉得组织过于严苛吗?”陈晖的话让何某顿时醒悟,“我向组织保证,马上把这两套房子退还物业!”

  经查,何某确实把占用两套安置房出租所得4.8万元用于村里公益事业,鉴于何某主动改错,海沧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决定从轻处理,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被处分后,何某没有灰心丧气,而是认真反思错误,学习党规党纪。随后,何某还将所学的党纪国法知识向村干部和村民宣讲,主动申请当起了村里换届风气的观察员。村民们纷纷为何某的变化点赞。8月初,海沧街道纪工委请何某作为党风廉政监督员,发挥老党员余热。

  “我要感谢组织拉了我一把,这对我来说,也是一次再教育再成长!”何某感触地说。这段时间,村干部遇到关于党规党纪知识,都向何某“请教”,村居换届选举现场、投票箱前都有他忙碌的身影。(刘晶)

  编辑:郝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