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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晚报7月24日:用定位器帮人调查婚外情——无锡首例“私家侦探”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昨开庭
2019-08-19 14:00:00  来源:无锡市高新区检察院

  提起“私家侦探”,很多人会联想起福尔摩斯之类的人物,他们才华横溢、有勇有谋,采用秘密手段调查取证,将坏人绳之以法。然而国内现实中的调查市场乱象丛生,一些所谓的“私家侦探”干着跟踪、偷拍之类的勾当。昨天,无锡地区破获的首例“私家侦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开庭审理。

  案发 用定位器帮人调查婚外情

  今年3月,市公安局网安部门发现,有人通过网络、街头小广告招揽生意,称能帮忙做婚恋调查、市场调查。而且此人利用定位器帮人调查婚外情,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于是网警将线索交给新吴警方作进一步调查。

  民警侦查发现,30多岁的男子赖某某有重大嫌疑。赖某某在市区经营一家市场调查工作室,他有前科劣迹,其中6年前曾因偷拍他人隐私,受到过宜兴警方的行政处罚。这次他接受调查业务,而且拥有的技术似乎更先进了,竟能帮别人查到指定对象的行踪轨迹。警方根据掌握的证据将赖某某抓获,当时他正为委托人跟踪一辆宝马车的轨迹,随后在车辆底盘上,民警查到了一个定位器。

  宝马车上的定位器,正是赖某某偷偷装上去的。定位器外形上看起来是一个小黑盒子,与赖某某手机实时连接,车主一般很难发现。从赖某某的工作室、家里等处,警方共查获5套定位器。

  庭审“侦探”和助手都成被告

  找赖某某调查的委托人,多数是因婚恋感情上的烦恼而来:有男方怀疑女友劈腿,委托调查女友是否交了其他男友;有妻子发现丈夫在外面生了小孩,想要查个水落石出; 有妻子怀疑丈夫借口出差带着情人出去玩,要求跟到外地去核实;有人想获取证据,离婚时分割到更多财产;有人想掌握配偶动向,挽救出现危机的婚姻……赖某某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信息,在调查对象的车上安装定位器,一旦车辆行踪与委托人反映的情况不一致,比如委托人得到的消息是配偶去上班,车子却去了别处,赖某某就开始行动,并把现场拍摄的图片视频等内容传给委托人。

  昨天和赖某某一起站上被告席的,还有他的助手王某某。赖某某有时忙不过来,便找王某某当临时工,按日薪100元和他结算,让王某某帮忙安装拆取定位器、跟踪拍摄等。

  根据新吴区检察院的起诉,赖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从3月下旬到4月间共作案3起,违法所得5万多元。其中王某某涉及2起,虽然他个人获利少,但属于共同犯罪。检察官表示,行踪轨迹是受重点保护的个人信息,赖某某和王某某未经许可授权,利用定位器获取和提供行踪轨迹信息,应追究刑事责任。

  开庭后,新吴区法院将对此案择日宣判。

  乱象 鱼龙混杂泄漏信息风险高

  与影视和小说中私家侦探调查犯罪证据破案不同,现在社会上的“私家侦探”,多是打着“市场调查公司”“法律咨询公司”“调查工作室”等名义出现,他们的一大业务便是接受委托帮人调查婚外情。

  据了解,“私家侦探”行业没有准入门槛,也缺乏有效监管,行业从业人员鱼龙混杂,在经验、素质等方面参差不齐。一台照相机、几部手机、一台电脑、几套定位器,一家所谓的调查公司就此成立,开始承接调查业务。赖某某只有初中文化,一些“私家侦探”和他一样文化水平低,只要会跟踪人、会操作电子设备,就匆匆“上岗”。与此相反,他们把价格开得很高,几天的调查往往收费上万元。在赖某某的案件中,他提供给委托人1万多元7天的“套餐”,和2万元15天的“套餐”,到外地“出差”还要额外收费,而且他承认会看人开价,觉得对方有钱就开价高一些,对方砍价就降些价。

  采访中有法律人士指出,“私家侦探”无序发展容易产生诸多社会问题。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包括行踪轨迹、住宿信息、房产信息、通话记录、航班信息等。有些信息是“私家侦探”通过跟踪偷拍获取,当这些信息超过一定数量时,“私家侦探”的行为本身就会触犯法律。而有些信息他们自己查不到,就可能从网上买来,那么会带来个人信息买卖问题,造成个人信息的泄漏。另外,行踪轨迹等信息属于比较敏感的信息,“私家侦探”很有可能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还会对社会秩序带来危害。

  症结 需求导致“侦探”禁而不绝

  尽管人们对“私家侦探”这个词并不陌生,但其实“私家侦探”在国内并不是一个被认可的职业。早在1993年,公安部就发过一份《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明确禁止开办带有“私家侦探”性质的调查公司等机构。近年来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增强,《刑法修正案(九)》从立法层面加强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私家侦探”这一行业可以说是游走在法律的边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在这样的环境约束下,一些“调查公司”却生意不断,有的“私家侦探”收入颇丰,月赚数万元。甚至有不法分子看中这一行当,在网上冒充“私家侦探”,谎称可以调查信息,真有人捧着几千元上万元去委托调查,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究其背后,是社会上有些人对“私家侦探”有需求。一些民事诉讼或维权纠纷中,“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使得一些人在自己无法找到足够证据的情况下,想要借助民间的外力来调查取证。不过委托人也知道,找“私家侦探”是无法放在明面上说的事。加上“私家侦探”权限、水平等方面原因,以及事情隐秘或与猜测有出入等因素,委托人很可能会面临花了重金也得不到满意答案的窘境。

  探讨“侦探”被抓委托人要受罚吗?

  警方调查赖某某一案时,有些委托人对事情讳莫如深、避之不及。有的委托人家庭条件优越,从事体面工作,不愿告诉别人自己找过“私家侦探”,尤其如果牵涉到配偶出轨,更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而且委托人难免有所顾虑:“私家侦探”被抓面临吃官司,那自己会不会受牵连?

  从新吴区检察院了解到,已核实到的委托人是调查配偶行踪,从具体情形来看不会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婚姻法》 明确规定了夫妻之间有忠实的义务,不允许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婚外情等不符合公序良俗的行为。因此在情感忠诚问题中,当夫妻知情权和隐私权发生冲突时,于情于法应优先保护夫妻一方的知情权。不过夫妻一方行使知情权也要适度,如果过当还是会侵犯隐私权,而且这种夫妻知情权是不能延伸给“私家侦探”等第三人行使的。

  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强表示,取证必须合法,如果是用侵犯他人权利的方式获得的证据,在诉讼中是不会被认可的。对于遇到婚恋纠纷的人,王强建议他们咨询律师。律师有调查取证权,也可以指导当事人通过合法的方式收集微信记录、通话记录等部分证据。收集到证据之后,还可通过公证处公证的方式,固定证据合法性和真实性。对于当事人或律师也无法调取的隐秘证据,在诉讼中可根据线索向法院申请调查令。

  (晚报记者念楼)

  编辑:郝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