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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3版2019年8月15日新吴区院:无锡新吴发出首份“从业禁止令”
2019-08-19 13:59:00  来源:无锡市高新区检察院

  11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入职查询工作协作机制的

  暂行办法》

  无锡新吴发出首份“从业禁止令”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校外辅导机构培训老师猥亵儿童案件一审宣判。法院判处被告人官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同时禁止被告人官某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职业。

  这是无锡市新吴区于今年4月出台《关于建立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入职查询工作协作机制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后发出的首份“从业禁止令”,也是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取得的又一成果。

  不仅如此,为进一步推动校外培训机构和中小学安全建设,织密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的“防护网”,新吴区检察院还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完善教师(包括外聘教师)准入制度,健全性侵投诉和处理机制,重视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这份检察建议引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直接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据统计,专项治理期间,共开展区级综合执法行动20余次,参加人员200多人次,全区摸排登记在册213家培训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力度,严格审核备案,标本兼治念好了校外培训的“紧箍咒”。

  同时,新吴区检察院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对培训机构的注册登记加强审查监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很快,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门答复检察建议,“已将涉案培训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注销营业执照,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予以公示;将性侵人员列入黑名单管理。”

  虽然了结了一起案件,但是被害小女孩儿一句“他是老师,我不敢反抗”的话,让检察官们格外心痛,更感到他们的工作任重道远。能不能建立一道栅栏将“官某某们”挡在教室之外,斩断他们伸向孩子们的黑手?

  4月19日,由新吴区检察院牵头,与区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妇联等11家职能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无锡首个《关于建立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入职查询工作协作机制的暂行办法》,要求对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岗位实施入职查询,端口前移,预防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查阅该《办法》欣喜地看到,《办法》中规定,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岗位不得录用曾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人员,包括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等特殊职责的相关单位教师、培训师、教练、保育员等,以及虽不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相关单位其他工作岗位。

  《办法》中还规定了公安机关以全国违法犯罪记录数据库为基础,建立统一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库,定期更新,相关单位招录前应当到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入职查询,并将入职查询结果向区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同时,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查询申请,在受理查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查询单位;查询非本地户籍人员等特殊情况的,在20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查询单位。

  《办法》中也明确了,应聘相关单位的人员应当如实报告自己是否存在相应的违法犯罪记录,不得隐瞒。其中,“性侵害犯罪记录”的范围不仅指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判决,还包括检察机关作出的确认存在犯罪事实的不起诉决定。

  编辑:郝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