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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代会工作报告】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01-31 13:50:00  来源:检察日报

  新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7日在新吴区第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新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苟小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新吴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市检察院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法律职能,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为服务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和法治建设新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应有作用。

  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公诉职责,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68件685人,批准逮捕372件52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899件1353人,提起公诉853件1267人,其中对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422人,提起公诉763人。对许军锋故意杀人案,戴佳骏实施家暴故意伤害致妻子死亡案,陈建平以蹲守、尾随方式抢劫取款老人现金46万余元等一批重特大恶性案件,依法从快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有力维护了治安稳定。

  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惩破坏金融秩序犯罪,努力防范金融风险,依法批捕涉案金额4.5亿元的太湖微盘金融诈骗案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起诉涉案金额3亿多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起诉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被害人达800余人、非法利用“现货交易平台”实施诈骗案129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新型金融诈骗“套路贷”犯罪嫌疑人15人。坚决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审查起诉64件149人,依法公诉涉案金额208万元、假冒知名品牌注册商标案7名犯罪嫌疑人。

  着力保障民生民利。加大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力度,共审查起诉25件42人,依法对利用微信销售“进口”美容针、减肥药等涉嫌销售假药罪10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持续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检察官在您身边”活动,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共审查起诉39件163人。严厉打击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犯罪,共审查起诉3件14人,依法批捕“1040阳光工程”传销组织8名犯罪嫌疑人。

  着力确保办案质效。完善非法证据排除、严格案件证明标准、全程听取辩护人意见等工作机制,制定《常见罪名附加刑适用办案指引》,加强案件质效内控,健全专家指导、专家论证机制,提起公诉的案件有罪判决率100%。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微犯罪人员102人作出不捕决定,对13人作出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努力使影响稳定的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稳定的积极因素。

  二、依法惩防职务犯罪,有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部署要求,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中的职能作用。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拥护、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做好线索清理、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等工作的同时,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12件14人,大要案率100%,其中处级以上1人,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5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39万余元。办案中更加注重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工作合力;更加注重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实事求是,惩前毖后;更加注重严格执法与人性化司法相统一,对怀孕、哺乳的犯罪嫌疑人试行心理疏导等措施,努力实现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认真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对2014年以来职务犯罪惩防工作的专题审议,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

  努力加强源头预防。结合查办案件,深入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预防,对全区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为期3个月的“远离回扣、廉洁从医”专项预防,全面加强医疗卫生系统廉政防控机制建设。与中铁十一局集团地铁3号线项目开展“检企共建”,构筑国有企业廉洁“防护网”。注重源头预防,为区安监环保局、国土分局等单位以及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教育,全年共开展廉政警示宣教30场次,受众达1500余人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785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深化预防职务犯罪群众志愿者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工作站的示范辐射作用,“检社合作”共同培育健康、阳光、清廉、正气的廉政法治土壤。

  三、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着力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全面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侦查监督。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勘查、重点案件主罪主证复查、录音录像严审细查、非法证据逐一排查,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4件4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份,通知立案书1份,追捕2人,追诉4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执法动态公开与交流、案件处罚及移送网上备案、案件流程全程跟踪与监控。

  加强刑事审判、执行监督。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合法性和裁判裁定公正性监督,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38名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对26人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法院及时予以采纳。对374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检察监督,依法督促对2名违规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积极开展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工作,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履行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诉讼程序、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职能,办理案件20件,审结17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法院均已采纳。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法院正确的民事行政裁判,耐心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共息诉56件。查办虚假诉讼案件3件,其中提请市院抗诉1件,法院已再审。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现场调查46次,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件,督促相关街道和行政部门依法履职。与国土、规划、安监环保等24家单位建立执法信息联动机制,上门走访行政部门、企业165次,合力推动依法行政。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实化服务举措

  紧紧围绕大局所需、群众所盼,努力找准服务我区打造“三个新高地”的切入点、着力点。

  大力推动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坚持不懈地把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作为服务创新驱动战略的有力抓手,认真践行“平等保护、主动服务”工作理念。依法办理知识产权案件12件32人,连续第5年举办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泰吴讲坛”,面向全区200余家企业专门组织“服务两聚一高 落实联企强区”知识产权保护检察法律服务活动,在全区19家企业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检察法律服务点”,与鸿山物联网小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共建。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专程视察,充分肯定我院主动融入大局、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做法。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13名全国人大代表来院视察,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我区举行“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服务建设创新型国家”专题研讨活动,肯定推广我院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做法。

  倾力打造“向阳花”青少年维权工作品牌。完善捕、诉、监、防、维“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整合“小敏姐姐工作室”、“心灵之光”心理咨询等工作内容,在鸿泰苑一社区、锦硕苑社区等10家社区建立“小敏姐姐”青少年维权工作站,从街道、社区、学校聘请100位青少年维权工作志愿者,聚力推动全区青少年维权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开展“防治校园欺凌”等专项治理,批准逮捕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案件6件7人,提起公诉10件11人,对7名犯罪情节轻微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坚持依法办案与落实社会调查、心理疏导、观护教育、司法救助等多措并举,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院继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后再获全省“巾帼文明岗”,“向阳花”青少年维权项目荣获2017年无锡市(县)区法治惠民实事工程一等奖,入选区“十大法治事件”。

  靠前化解矛盾纠纷。全力做好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等重大活动检察环节维稳工作,健全初信初访工作机制,加强涉法涉诉信访矛盾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建设,妥处群众来信来访162件178人次。强化“互联网+”思维,依托全区矛盾纠纷处置协调机制、“社会诉求信息一体化平台”、苏检E访通信息管理系统等,增强信访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主动性。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主动邀请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5件。认真落实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向16名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6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再度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五、稳步改革创新求进,着力提升执法公信

  扎实推进检察改革任务落地见效,致力推动工作机制创新,为工作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

  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扎实做好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择优遴选员额检察官7名。健全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厘清检察长、检委会和检察官的职责权限,让检察官成为真正的办案主体,“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改革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发挥入额院领导履职示范作用,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64件。制定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标准,构建责权利相统一、科学合理的业绩考评体系。全面试行司法档案工作,全程记录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效果、职业操守等情况,强化对司法办案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放到位、监督不缺位”。

  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公安机关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28件,公安机关对40余件案件听取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等作用,对30余件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对125件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其中二次退回补充侦查32件。对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决定不批捕146人、不起诉6人。主动适应庭审实质化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努力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积极推动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诉讼。探索审查逮捕司法化构造改革,对42名犯罪嫌疑人适用强制措施采取听审的方式作出决定。健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意见交流与反馈机制,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查阅、刻录服务192件次,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牢固树立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构建“互联网+检察”模式,全面运行案管大数据应用平台、苏检掌上通、检务保障信息系统等,以科技助规范。建立案件受理过滤审查、非法证据排除、严格案件证明标准等刑事案件质效控制制度,以制度强规范。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监督司法办案的作用,不断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通过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公开法律文书1232份、案件程序性信息75份、重要案件信息29条,以公开促规范。

  六、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狠抓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始终坚持政治建检。持之以恒地把理想信念作为立检之本,认真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不折不扣地开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从严从实推进机关党建,及时修订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建带队建”工作举措,开展堡垒党支部、党员示范岗争创活动。扎实开展“连心富民、联企强区”大走访活动,深入346户农户和企业,收集意见和建议55条,协助解决群众生活、企业生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14件。

  有效推进人才强检。倡导践行“人人皆可成才”和“尊重人、激励人、发展人”的理念,发挥“新检讲坛”、泰吴法学社、业务“小课堂”等平台载体作用,深化“检校共建”,通过政治塑才、实训育才、岗位强才,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加快年轻干警成长步伐。全院8人次荣获全国、全省检察业务标兵、能手,占全院在编干警的13%。其中,于颖同志荣获全国“侦查监督业务标兵”、无锡“最美检察官”,孙宁同志荣获全国公诉标兵提名奖、全国“优秀公诉人”,朱大炜同志荣获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师夏同志荣获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5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专门人才”,2名干警获评区“十大法治人物”。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肯定推广我院扎实推进“人才强检”、涌现全国业务标兵群体的经验做法。《检察日报》、《无锡日报》、《江苏法制报》等媒体相继予以重点报道。

  坚决抓牢正风肃纪。认真贯彻区委关于派驻纪检机构改革部署,加强对接协调、主动接受监督。认真抓好领导干部严规矩、守纪律教育,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落实纪检队建、业务工作“双汇报、双点评”制度,努力压实“两个责任”。开展“正风肃纪强自律 从严治检塑公信”专项教育活动,通过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两手并举,筑牢思想防线。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梳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问题清单,逐项落实,逐一销号。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建立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机制,及时开展监察约谈,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司法办案、检风检纪、公车使用等定期开展检务督察,严肃问责追责。

  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新吴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是

  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思想自觉还需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举措有待深化;

  二是

  推进检察改革的力度还需要加大,工作模式、办案机制及配套措施还不够完善;

  三是

  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还存在不平衡问题,行政执法监督特别是公益诉讼推进力度还不够;

  四是

  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全面从严治检还需要进一步向纵深推进,人才梯队建设还需加快步伐。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举措,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区全面开创“三个新高地”“强富美高”建设新局面的关键一年。区检察院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着力在政治建检、品质塑检、人才强检、从严治检、文化育检上下功夫、求实效,努力提升各项工作均衡化、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上力争新贡献。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大决策,加大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力度,深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有效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更加有力地保障自主创新、激发创业动力。

  二是深耕法律监督主业,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力见新成效。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建立健全刑事、民事、行政监督均衡发展的检察监督体系,积极构建多元化的监督格局。强化刑事检察职能,强化诉讼监督,着力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加大公益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

  三是切实践行检察为民,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力求新作为。积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决打击侵犯群众生命健康权利和财产权益的犯罪,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监督力度,进一步密切检民联系、畅通服务渠道,切实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

  四是蹄疾步稳推进改革,在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创优上力促新亮点。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与纪委、监察委的工作衔接。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努力完善检察职业保障等配套性措施。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五是抓紧抓牢从严治检,在打造过硬检察公信上力攀新高度。抓牢思想政治建设,锤炼忠诚可靠的政治品格。抓牢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提升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履职能力。抓牢全面从严治检,压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过硬的纪律作风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过硬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凝心聚力,开拓进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提质创优,努力为我区开创“三个新高地”建设新局面,实现“四个走在全市前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郝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