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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在两同”建新功】增殖放流促生态,携手共护母亲河
2021-12-14 15:50:00  来源:无锡高新区检察院

  11月30日,新吴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太湖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与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梅村街道办事处通力合作,在伯渎河流域梅里古镇开展“增殖放流促生态、携手共护母亲河”活动,以“益心益行”党建品牌为引领,通过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扎实融入生态恢复行动和环境公益保护中。

  参加本次活动的有区检察院、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梅村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和负责同志,共放流鲫鱼、鲢鱼等鱼苗约500斤、3000尾。此次活动也是在《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区人大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出台后,新吴区检察院首次使用之前该院所办理的非法捕捞类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态赔偿金购买投放的鱼苗,以达到增殖放流促生态,携手共护母亲河的效果。

  近年来,该院通过“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多元化协作机制”“四位一体”的生态检察办案模式,推动预防、打击、治理与恢复多管齐下,实现对伯渎河的综合系统保护,所办理的案件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共安全、文化文物保护等多个领域,现已初步形成伯渎河流域水资源环境、生物多样性、沿岸文物等方面的综合保护合力。

  一是牵头打造“益心益行”党建联盟品牌,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围绕生态环境执法司法领域协作,与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街道共同签署“益心益行”党建联盟共建协议,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活动,形成横向联治“一盘棋”。

  二是通过“物联网+大数据”,开展伯渎河水域的暗管、排污管、污染源巡查溯源,督促有关单位修理破损雨水管网,规范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处置,治理饮用水源地葡萄园项目11处,整治污染企业12家,追缴130多万元污染赔偿款拟用于生态治理,全面减轻河湖污染负荷。

  三是针对非法捕捞、河岸毁绿等问题,与相关职能部门磋商协作,推动出台专项行动方案,劝导预防与治理恢复多管齐下,覆土复绿2.8万平方米保护飞禽栖息地,促进生物资源恢复性增长。

  四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与苏州相城区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太湖流域(新吴相城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信息互动共享、线索双向移送、案件协同办理等一系列机制,着力解决江河湖泊等水功能区监管保护中“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等问题。

  下一步,新吴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的办理力度,以“处罚与恢复”相结合的方式,真正达到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的目的,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编辑:郝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