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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程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案一审宣判
2019-08-29 10:00:00  来源: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

  2019年8月20日,由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原无锡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财务统计部部长程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程某某分别因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

  一、滥用职权

  2003年至2018年6月,被告人程某某在先后担任市社保中心财统科科长、财统部部长期间,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管理过程中,未认真履行社会保险基金银行账户管理、资金划转的职责,违反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未按照规定及时将社保基金划转至财政专户,造成社保基金利息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二、受贿

  2010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程某某利用担任市社保中心财务统计科科长、财统部部长的职务便利,在社保基金账户开设、资金划转、调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贿赂数额巨大。

  编辑:郝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