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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新吴区检察院起诉的公安部督办的林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一审宣判
2019-07-04 17:18:00  来源: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

  2019年6月28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由公安部督办的林进荣等四人假冒注册商标、王振亚等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吕文涛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一审宣判。该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提出的量刑建议均被法院判决采纳,被告人林进荣等八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至八千五百元不等罚金。

  编辑:郝红梅